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广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菊,广南县篆角乡红岩村委会独寨那铁联合党支部党员,2023年2月19日20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许加福,广南县莲城镇坝汪村委会那秧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2023年2月20日9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