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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广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29 00:00

监督索引号53262700122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部门纪委、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反腐败斗争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中增强斗争本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初心和使命,全面践行“真拼实干、马上就办”的广南作风,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1.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学思用结合、知信行贯通,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着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主题教育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州委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相结合,融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斗争意识,推进自我革命,广开言路征求意见,自我剖析揭短亮丑,梳理分类对症下药,着力破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坚持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协调抓好全县主题教育9个方面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漠视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督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程序拍卖遗留库存物品,上缴国库12.25万元。

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广南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6份,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会,县纪委常委现场提问,县纪委书记逐一点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向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派单4次360项任务。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要求整改完成2018年省、州检查考核反馈问题14个,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着力修复净化广南政治生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和付加兴、吴少斌、许权等案件恶劣影响,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秦光荣、付加兴、吴少斌、许权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检视问题,以案促改,彻底消除广南政治生态污染因子。

3.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精心打造“清廉广南”。干部教育预防常态化。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36场次,在“清廉广南”微信公众号刊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310条,发布审查调查消息5条、通报典型案例22期。利用节假日在微信公众号、县政务网和党风廉政专栏发布廉政提醒要求,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利用《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收看《激浊扬清在云南》《黄昏绝唱—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反腐枪声》专题片90余场次,7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牢牢把握廉政宣传主阵地,积极主动发声,通过“清廉广南”微信公众号、县政务网、省州纪检监察网站等开展党风廉政宣传,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大力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积极向中央和省、州媒体报送纪检监察宣传稿件518篇,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325篇,其中被省纪委媒体采用113篇,中央级媒体采编4篇。巩固提升省、州、县廉政文化示范点,撤销10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示范点,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

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从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四个一”要求,持续抓节假日纪律作风督查,开展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红包”礼金、“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集中整治。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常态化机制,每月对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上班在岗、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38个,提醒谈话13人,通报批评16人,批评教育9人。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节假日明察暗访相结合,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0起12人、2个党组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4人和2个党组织,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批10起9人2个党组织。扎实开展作风专项整治。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制定印发《广南县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执行政策和要求不力、工作不敢担当、行使职权不当、执行规矩纪律不严四个方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在县电视台开设“广南作风”专栏,通报曝光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累计发布14期,既弘扬正能量,又曝光反面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

5.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62人(次),占74%;第二种形态处置46人(次),占13%;第三种形态处置19人(次),占5.4%;第四种形态处置27人(次),占7.6%。贯彻落实“蹲点式”谈心谈话制度,共对38名领导干部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把监督做在日常。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420件(次),同比增长20.3%;受理问题线索402件,同比增长102%;立案99件100人,同比增长26.9%;结案85件93人,同比增长21.4%;党纪处分75人、政务处分1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7人,其他人员61人;对涉法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7件7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0人。

6.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部门自查、派驻督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专项巡察“五查”机制,坚决查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乡(镇)纪委书记一年两例会制度,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长效机制,对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快报快查快处。全年受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5条,同比增长45%;处置18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问责51人、24个单位,通报曝光26批(次)134人(次)。认真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直报点工作,向省纪委监委报送工作动态13期,典型案例4期,经验信息12期。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工作。持续抓好乡(镇)纪委“三个台账”创建,对174个村(居)委会开展“三个台账”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72个。落实基层走访群众制度,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8个。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扫黑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受理、移送机制。做好各级督查检查、巡视巡察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在整改中提高,在落实中提质,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0件,比去年增加近5倍,办结47件,正在办理13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人。

7.深化政治巡察监督,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稳步推进政治巡察监督。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村(社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CD级危房改造和人防工作机动巡察。采取“乡村同步、直接巡村、机动巡村”等方式,先后派出16个巡察组,分3轮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对6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2个村委会CD级危房改造开展机动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375个,移交问题线索60条。稳步推进全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可听、可看、可谈、可查、可访”、可复制、可推广的对村(社区)巡察试点。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既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反馈,又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作全面反馈,对问题整改率达90%以上的31个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和满意度测评,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党内进行通报和网络上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者太乡开展验收复核和“回头看”工作,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8.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健全监督体系。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完成县纪委监委“三定”方案,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意见》,完成乡(镇)监察室挂牌。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实行片区管理、分片负责,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零距离监督”常态化。推动监察职能向村一级有效延伸,聘任174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巡察一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攻坚克难作用。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得到巩固提升。按照县委“1138”总攻方案要求,选派9名优秀干部到董堡乡驻村开展工作,派出44名干部参与董堡乡CD级危房清零行动和脱贫攻坚遍访等工作;常委班子到董堡乡召开脱贫攻坚联席会议4次,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十到十同”和送温暖活动,先后送去棉被、食用油等生活用品折合资金2.6万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补短板、必达标”专项行动,干部职工出资出物折合资金10.6万元。协调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助推挂包村2019年基本脱贫达标,脱贫攻坚工作获得县委政府的集体嘉奖。注重纪检监察“铁军”建设。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州、县各类培训,集中观看中央纪委录制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教学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集中学习并进行闭卷测试。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学带结合的方式,抽调乡(镇)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监委监督执法、审查调查,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综合能力。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抓住职务调整、岗位变动等时机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72人(次),对1名违规违纪干部给予诫勉问责,着力维护“纪律部队”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5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比上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总收入的0.02%。收入与上年(986.16万元)对比增加103.58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导致人员变动,增加调入人员5人,增加公用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薪金正常晋升调整和转隶人员工资从原检察机关转入本单位发放;三是机关职能转变,同履行纪委监委“两项职能”运行成本增;四是中央、省、州、县加大专项资金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15万元,占总支出的74.31%;项目支出288.44万元,占总支出的25.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上年(820.16万元)对比增加302.44万元,增长36.8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延上年支出108.22万元,因上年部分款项于年底拨入未能及时支付,形成结转结余在本年度支出导到本年支出增加;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导致人员变动,增加调入人员5人,人员工资薪金正常晋升调整和转隶人员工资从原检察机关转入本单位发放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弧增加;三是机关职能转变,同时履行纪委监委“两项职能”运行成本增加;四是脱贫攻坚和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频繁开展和加大对违纪违法与及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导致公务运行成本增加;五是办公、办案设备和公务用车等不断老化,维修(护)成本增加;六是购置办公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办案取证设备和谈话室建设等增加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导致支出增加;七是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先后派出16个巡察组,分3轮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对6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2个村委会CD级危房改造开展机动巡察等工作导致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7%(人均支出11.4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3%(人均支出1.98万元)。与上年(712.58万元)对比,增加121.57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延上年支出108.22万元,因上年部分款项于年底拨入未能及时支付,形成结转结余在本年度支出导到本年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薪金正常晋升调整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弧增加;三是机关职能转变,同时履行纪委监委“两项职能”,加大对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导致公务运行成本增加;四是办公、办案设备和公务用车等不断老化,维修(护)成本增加情致;五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办案取证设备等导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44万元。与上年(107.58万元)对比增加180.86万元,增长168.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频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导致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加大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导致办案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建设谈话室、“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内网”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四是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先后派出16个巡察组,分3轮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对6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2个村委会CD级危房改造开展机动巡察等工作导致巡察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9.19万元;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47.13万元;五级联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8.4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14万元;省纪委补助办案经费项目支出29.81万元;中央补助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0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35万元;省纪委补助执纪审查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1.77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反贪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810.16万元)对比增加311.33万元,增长38.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延上年支出108.22万元,因上年部分款项于年底拨入未能及时支付,形成结转结余在本年度支出导到本年支出增加;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导致人员变动,增加调入人员5人,人员工资薪金正常晋升调整和转隶人员工资从原检察机关转入本单位发放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弧增加;三是机关职能转变,同时履行纪委监委“两项职能”运行成本增加;四是脱贫攻坚和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频繁开展和加大对违纪违法与及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导致公务运行成本增加;五是办公、办案设备和公务用车等不断老化,维修(护)成本增加;六是购置办公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办案取证设备和谈话室建设等增加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导致支出增加;七是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先后派出16个巡察组,分3轮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对6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2个村委会CD级危房改造开展机动巡察等工作导致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36.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6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36.1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44.6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5万元;抚恤—死亡抚恤32.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8.1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44.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广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杜绝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二是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用车审批程序,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和维修(护),严格控制车辆运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3万元,增长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6万元,下降54.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内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最大限度降低接待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用车审批程序,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和维修(护),严格控制车辆运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7万元,占85.73%;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占14.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履行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往来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7万元,项目支出181.43万元),与上年(171.12万元)对比增加132.08万元,增长77.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监察体制改,机关职能转变,同时履行纪委监委“两项职能”运行成本增加;二是县委巡察机构运行经费与纪委监委机关共用,加大巡察监督力度,人力物力投入较大导致经费支出增加;三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量加大,公务活动用车频繁,加之车辆老化,油耗增高,维修(护)频繁,导致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四是脱贫攻坚和县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频繁开展和加大对违纪违法与及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导致公务运行成本增加;五是办公、办案设备和公务用车等不断老化,维修(护)成本增加;六是购置办公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办案取证设备和谈话室建设等增加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导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22.10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2.15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4.39万元,差旅费80.21万元,维修(护)费4.69万元,会议费1.51万元,培训0.53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专用材料费0.33万元,劳务费10.42万元,工会经费19.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0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13万元,固定资产158.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298.7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36万元(上年167.4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17万元(上年131.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9.57 

151.13 

158.44 

0 

49.35 

109.0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7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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