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夹寒箐镇牛马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朝祥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1月,夹寒箐镇牛马榔村委会下漫龙村小组实施道路扩建项目,根据工作分工,李朝祥负责下漫龙、山后、田冲村小组片区全面工作,对下漫龙村小组道路建设进行监督。李朝祥在未到项目实施地进行实地查看验收的情况下,就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村委会验收人员意见”栏中签字认可工程竣工,导致施工方未按施工协议埋设50CM涵管6条(段)就足额报销工程款5万元。2020年8月,李朝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夹寒箐镇财政所四级主任科员杨开飞履职不力、慢作为问题。2018年10月25日,县财政局将夹寒箐镇2018年度草原生态补奖资金400349.87元划拨到夹寒箐镇财政所。资金划拨后,夹寒箐镇财政所负责资金发放的工作人员杨开飞未及时将资金兑现给农户,直至2019年9月县委巡察发现后,于2019年10月、11月将资金兑现给农户,导致资金在夹寒箐财政所滞留时间长达13个月。2020年8月,杨开飞受到警告处分。
3.木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德彪失职失责问题。为保证脱贫攻坚农户建房、道路硬化等建设物资需求,2018年12月,木厂镇人民政府批准刘某某在木厂镇木厂村委会新寨丫口白岩脚开设临时采石场,并成立临时采石场监管领导小组对该临时采石场进行监管。李德彪作为分管自然资源所的副镇长、临时采石场监管领导小组副组长,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未能发现临时采石场违背“保证所开采的石料只对应本工程项目供料,决不对外销售”的承诺,刘某某擅自将石料销往河口县桥头乡的违法行为。收到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后,木厂镇临时采石场监管领导小组仍未能及时发现刘某某擅自对外销售石料的违法行为,在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刘某某开办的临时采石场持续对外销售砂石料3251立方米谋取私利。2020年10月,李德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八寨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孔令超和八寨镇芦差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春道等5人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八寨镇芦差塘村委会在危房改造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有18户农户加固改造危房项目多计工程量,其中改墙多计372.85平方米,改瓦多计130.48平方米,水沟多计15.9米,导致多支付工程项目款51024.26元。孔令超时任芦差塘村委会工作队长,王春道作为芦差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工作不严不实,履职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八寨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得显和时任八寨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杜朋先后作为村委会挂钩领导,验收工作组织监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力,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八寨镇分管危房改造领导郑茂猛对验收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3月,追回多支付的资金51024.26元。2020年9月,杜朋受到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处理,郑茂猛受到书面诫勉的问责处理。2020年11月,孔令超、王春道、李得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