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既是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举措,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更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马关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字当头,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年初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批次359人次。
“廉政审查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做到问题不回避、错误不遮掩、责任不推卸,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把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马关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疑问’的给出‘暂缓’意见,存在严重问题的直接给予‘否定’意见,涉及问题线索复杂的,相关人员集中商议、决策,确保回复意见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据了解,马关县纪委县监委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守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该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依次把关,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形成综合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最终如实出具对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见。
同时,马关县纪委县监委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以及违反保密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相关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评价人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李一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