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丘北县纪委关于7起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丘北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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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丘北县纪委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等失职失责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天星乡古勒村委会原综治专干徐超龙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6月,徐超龙被抽调为天星乡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整村推进验收工作组成员,自8月20日起,徐超龙无故旷工,既不参与危房改造验收,也未到村委会开展工作,至2019年10月10日,徐超龙共计旷工44.5天。且在乡纪委调查期间,徐超龙拒不配合调查,也不告知组织其本人去向。2019年10月,徐超龙受组织处理(免职)问责。
温浏乡原副乡长何永祥、温浏乡石别村党总支书记刘文明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4月,何永祥、刘文明参与验收温浏乡石别村委会纳施村小组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住房时,将每户面积为4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住房验收为8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房,并上报补助了每户40000元;2018年4月至8月,何永祥、刘文明多次督促指导并参与验收石别村小组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修缮加固房屋,均未发现该户危房改造未彻底就拨付兑现补助34230元;2018年5月至7月,何永祥、刘文明在未组织核实的情况下,分别签字同意补助石别村小组1户低保户修缮加固未彻底的房屋22700元;2019年8月,县级要求令冲村委会在10月8日前完成12户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任务,何永祥以分管工作多、会议多,无力顾及为由,对令冲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指导不力,靠前指挥不够,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截止2019年11月15日,令冲村委会仍有下蚌格村小组8户危房改造未完工,9000余平方米入户道路及村内道路硬化任务未完成,新寨村小组2户未实现人畜分离,各村小组不同程度存在“三堆”乱放、污水乱排等问题。2019年11月,何永祥受组织处理(免职)问责;刘文明受通报问责。
双龙营镇平坦村委会主任田树明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6月,平坦村委会2户农户新建房屋并分别获得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00元。2016年,田树明审核把关不严,再次把2户列为2016年危房补助户重复上报,导致2户农户于2017年2月分别重复领取危房补助资金7795元。2019年11月,田树明受书面诫勉问责。
双龙营镇普格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永刚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7月,普格村委会小花桂村1户农户新建房屋并获得2015年危房补助资金12000元。2016年,王永刚审核把关不严,再次把该户农户列为2016年危房补助户重复上报,导致该户农户于2017年5月重复领取危房补助资金7795元。2019年11月,王永刚受书面诫勉问责。
官寨乡扶贫办职工谭一晨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官寨乡水头村委会庄科村1户农户申请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00元。2016年,乡扶贫办未将已补助农户名单反馈至各村委会,导致水头村委会再次将该户上报,谭一晨对上报名单审核不严,未比对出该户属重报,导致该户于2016年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7795元。2019年11月,谭一晨受书面诫勉问责。
新店乡扶贫办副主任龙卫斌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新店乡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龙卫斌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冲头村委会大麦地村小组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用2013年实施危房改造并享受10200元补助款的房屋加盖一层半,继续违规重复申报并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7795元。2019年11月,龙卫斌受书面诫勉问责。
腻脚乡扶贫办副主任刘宏超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宏超在腻脚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认真组织审核开展信息比对,导致地白村委会1户农户违规二次申报享受危房补助7795元,腻脚村委会、大铁村委会各1户农户分别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7795元。2019年11月,刘宏超受书面诫勉问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事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事关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上7起典型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等问题。对上述问题的问责追责,表明了县委、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认真履职,以更严更细更实的工作作风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丘北县纪委 卢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