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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实干者“失望” 丘北县“疏、导”结合强化澄清正名

来源: 丘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7-08 00:00

“感谢县纪委县监委专门组织召开今天的会议,为我澄清正名,解决了困扰我一个多月的问题。”一场针对温浏乡党委副书记陶某某、石别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某某的不实举报澄清会召开后,当事人感慨道。

此前,丘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陶某某、黄某某2名同志的信访举报后,成立了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核查,确认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并及时进行了会议澄清。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将澄清正名作为保护党员、干部和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的有力抓手,坚持“疏”“导”结合,既依规依纪依法核查澄清,“疏”清原委以“正视听”,还注重加强政策宣讲,引导干群“明是非”。

“将心比心,如果我受到不实举报也会很委屈,会影响到工作积极性,我们坚持对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就是给干部‘撑腰鼓劲’,卸下心理包袱,是体现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举措。”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说道。

具体工作中,该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组建澄清正名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属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举报件定期梳理、分析研判,并严格按照登记、分流、办理、反馈的程序处理,建立工作台账,适时跟进办理情况,及时高效处置检举控告信访件。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问题分类定制澄清“套餐”,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形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将政策宣讲作为引导干群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实举报的有力举措,在澄清正名会中同步组织学习《有话好好说—信访举报正确表达》,全面介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举报渠道、处理程序等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从“要举报”到“会举报”转变,从源头上防止诬告、错告行为发生。

此外,还注重结果运用,对核查结果和澄清正名情况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步通报,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对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024年以来,丘北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检举控告34件(重复11件),已办结8件,共为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向组织部门通报澄清正名结果2次。

“澄清正名工作的开展旗帜鲜明地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必须一如既往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让流汗者不‘流泪’、实干者不‘失望’”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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