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纪检监察机关遵循的重要工作原则。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彰显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如何做到既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又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帮助和教育,实施教育转化,做到力度与温度结合,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面对监督执纪新任务新要求,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行,正确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关系,以“四个坚持”把两者高度统筹和贯通起来,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刚柔并济,取得了有力执纪与教育挽救相统一的双重效果。
坚持“以人为本、平等相待”。纪检监察组紧跟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在工作中既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执纪,又讲究方式方法,对违纪干部真情帮助,平等相待,谈话中重注摆事实讲道理,与之真诚坦率地进行沟通,拉近彼此距离,推动思想转化,力度中融入温度,让其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端正态度、积极配合、知错悔错。在与市强戒所违纪干警谈话时,纪检监察组在前期充分了解本人思想、工作、家庭情况的基础上,注意谈话方式,平等相待,进行思想疏导的同时传达组织关心,其内心真切感受到相互平等尊重,从而向组织坦诚思想,剖析内心、自我反思。通过加强对违纪干部的人文关怀,主动服务和沟通,在合规合法范围内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犯错误的干部,一不背上包袱,一蹶不振;二不产生怨气,怨天尤人;三不产生对立情绪,背道而驰,将温度与力度相结合工作方式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
坚持“精准处理、教育挽救”。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抓住抓好第一种形态这个重要的监督工作基础环节,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一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53人次。通过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筑起“隔离带”,敲醒“警示钟”,有效增强基层干部的纪法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防止小错变大错,违纪变违法,违法变犯罪。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执纪过程中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有意”,判定“无禁 ”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从区分情形,分清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而准确定性量纪,精准处理。让受处分的干部心服口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三是坚持纪法与教育效果的相统一。对违纪问题的定性量纪,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综合考虑当时的工作背景、形成原因,违纪干部一贯表现、认错态度、造成的影响,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做到客观公正,既发挥纪检监察威慑作用,更注重教育挽救干部。同时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单位基层纪检部门自办案件的工作指导,在案件查办中强化以事实为依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二名干警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过程中,纪检监察组依据事实,分析研判,加强对所纪委的办案指导,向市强戒所党委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市强戒所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工作程序,依法依规,精准处理。从而实现了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坚持“思想滴灌、春风化雨”。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春风化雨,把处理干部的过程,变成教育转化的过程。在近期查办的违纪案件中,纪检监察组既注重旗帜鲜明讲党纪国法,又用心用情进行思想沟通。通过“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滴灌与政策感化,潜移默化地实现了审查对象思想转化,让其摒弃思想障碍,消除对抗情绪,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悔过。同时处分决定下达后不画句号,加强违纪干部的教育转化,面对面思想交流,掌握思想动态,及时传递组织关心和关爱,帮助违纪干部认清问题的实质和危害,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进一步知责明责、汲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积极调整心态,激励其重拾信心,担当作为,积极主动作为。“从立案审查到现在,我从内心不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一次又一次的谈心谈话,让我从思想深处清楚认识,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走出思想泥潭,变‘包袱’为动力,感谢组织及时拉我一把,防止我犯更大的错误。”“感谢组织对我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让我从一时的‘死胡同’里走出来,使我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也能冷静下来思考自己今后工作的方向......”受到处理的干部和干警心生感慨地这样说道。通过不抛弃,不放弃,不带有色眼镜看人,坚持春风化雨般的谈心谈话,让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
坚持“以案促建、警示整改”。处分干部不仅要挽救本人,而且要教育好别人,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做到处分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变“坏事”为好事。纪检监察组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警示,加强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活教材”的警示教育功能,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在全局系统召开“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过案例标明“雷区”化出“红线”,敲响警钟明底线。以案释纪说法,让干部强烈感受到违规违纪的后果,危险就在眼前,教训就在身边,让前车之覆成为后车之鉴,纸上的教训成为心中的明镜,从而敬畏组织敬畏法律。“一次警示教育如同一次灵魂洗礼,身边人身边事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是原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市司法局一名中层干部在全局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后这样说道。通过以案警示,越来越多的干部体会到,纪检监察工作就是给干部作“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是组织上对干部的政治关怀。二是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检监察组通过案件查办发现,驻在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采购办法等规章制度未很好地结合工作实际,部分条款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及时向市司法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驻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约,防范制度漏洞。规范本单位政府采购审批、财政资金使用及合同签订等流程及报批手续,构建起人性化、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而实现了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