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3年期间,文山市新平坝一村干部私自出售、出租村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资金38万元;2023年6月20日文山市纪委监委带着这笔钱来到新平坝社区将这笔资金退回给了新平坝居民小组。
出售、出租集体用地侵占38万元
2011年,马关县人毕某向新平坝村村民高某购买108平方米土地建盖房屋,后因嫌门面狭窄,毕某向新平坝村小组原组长马成方提出要购买周围的集体土地加宽建盖房屋。马成方未召开群众会,与时任新平坝一队会计高某商议后,承诺给村民高某好处,让村民高某以个人名义与毕某签订协议,将毕某已购土地周边的集体土地转让给毕某,后来,毕某支付了8万元的土地款给马成方,此款马成方未入新平坝集体账户,被马成方、会计高某、村民高某侵吞。
2013年,马成方知悉收购旧金属的老板陈某欲租一块土地,便向陈某称新平坝村位于长山脚有一块10亩左右的集体荒地可以出租。马成方未召开群众会议,便以其兄弟马某某的名义与陈某签订租地协议,之后,为逃避新一任村干部和群众对新平坝长山脚集体土地地租的追查,马成方和时任新平坝三队队长范某某伪造了一份以范某某的女婿的名义与陈某签订的租地协议和收据。后范某某收取了陈某5年的租金30万元,该租金未入新平坝集体账户,被马成方、范某某侵吞。
部门发现端倪 对马成方立案调查
2018年7月,市纪委监委收到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坝村群众熊某反映自己在“旧村改造”过程中长期分不到房子的问题线索,核查组在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新平坝村小组原组长马成方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职务侵占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7日市纪委监委对马成方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政务立案调查,2018年12月7日对马成方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文山市纪委给予马成方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6月马成方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文山市纪委监委追缴退还集体38万元 群众喜笑颜开
6月20日下午,文山市纪委监委来到新平坝社区,将追缴的马成方等人职务侵占集体资金38万退还新平坝村小组集体,村民们一个劲地向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民之所望,剑之所向。基层“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将马成方侵占集体的资金退还给集体,这只是市纪委监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州府篇的一个具体体现。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刘洁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