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曝光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梁峻玮(选派到德厚镇大龙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骗取档卡户钱款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梁峻玮在德厚镇大龙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和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期间,以亲属生病和资金周转不开等为由,多次向大龙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村干部借款共计53800元,直至组织介入审查后才陆续归还借款。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梁峻玮利用其挂包帮责任人的身份,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盖房屋、办理脱贫入资分红等为由,骗取其挂包帮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某户、田某某户现金17000元。2020年3月,梁峻玮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骗取资金予以退赔群众。
文山市新街乡财政所原所长徐洪武、出纳杨勇、会计张芸贪污公款问题。2009年至2015年1月期间,新街乡财政所徐洪武、杨勇、张芸等人在明知财经纪律和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国家资金438900元(其中包含支农资金专用账户经费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用账户资金)后进行侵吞,徐洪武个人分得182333元、杨勇个人分得180591元、张芸个人分得66377元。2018年12月,徐洪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2月,张芸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2月,杨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以上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国库。
文山市秉烈乡丫科革村委会原文书王孝昌挪用群众建房保证金问题。秉烈乡丫科革村在明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群众建房保证金的情况下,依然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向丫科革村报名参加“七改三清”危房改造的农户每户收取2000元的建房保证金,待按时完成建房工作后如数退还保证金,并由村委会文书王孝昌负责收取及退还保证金事宜。2017年10月和2018年3月,王孝昌以开具收据的方式,向丫科革村25户群众收取危房改造保证金50000元,并将收取的保证金用于家庭开支,导致无法如约退还群众建房保证金,直至2019年12月才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群众。2020年4月,王孝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山市红甸回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村党总支原书记)杨开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0月28日,杨开惠在任文山市平坝镇小坝子村党总支书记期间,用扶贫局补助1万元的办公经费购买步步高VivoX5M手机5部,配备给5名村干部工作使用,每部手机1798元,共计8990元。将余下1010元给每人充值202元的电话费。2016年5月平坝镇小坝子村委会将购买手机的发票从办公经费中报销。2020年1月,杨开惠受到谈话诫勉的问责,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问题,有的骗取群众的钱财、有的贪污扶贫资金、有的挪用群众资金、有的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这些案例看似问题很小、涉及金额不大,实则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坚决查处纠正。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和政府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意识,不忘使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继续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脱贫工作中干部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要严查快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