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作风,营造诚信守约、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现将2起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文山市林业局原副局长江海甲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长期未还的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期间,时任文山市林业局副局长江海甲向玉溪市富城园林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某借款共计90万元,用于购买和装修其在弥勒县熙和小镇的别墅,江海甲与张某某双方未书写借款借条,口头约定以江海甲夫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时间为还款期限,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利率。后江海甲未贷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未偿还张某某的借款,期间张某某多次向江海甲催要还款,至今江海甲只偿还4万元,仍有86万元未偿还,江海甲未按要求报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问题。2021年7月27日,江海甲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袁湧杰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等问题。2011年至2020年,袁湧杰在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和马塘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期间,违规向赵某、李某、段某3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50万元后存在未按时还款、长期未还款情况。在市委发文要求领导干部对违规借贷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时,袁湧杰未按要求报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问题。2017年9月19日,袁湧杰在招投标前召集本单位规划建设科和办公室相关人员与投标公司工程师刘某某开会讨论“马塘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及马塘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费用”,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等实质性的内容进行谈判,致使投标公司在2017年11月28日顺利中标。2021年7月27日,袁湧杰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如今,虽然“雁过拔毛”式的腐败已经有所转变,但构建清廉的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长期不还,有的在招投标过程与投标单位违规接触,这些问题不但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当地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必须依规依纪严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开展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中“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保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人为因素,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