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传顶,中共党员,文山市信访局二级主任科员,2022年6月23日20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永福,中共党员,文山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2022年6月22日22时4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保书,文山市平坝镇沙子洞村委会沙子洞支部党员,2022年6月21日 20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