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王春,中共党员,文山市坝心乡卫生院院长,2023年9月9日9时5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陶文俊,文山市马塘镇中心学校教师,2023年9月10日9点3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金明,文山市德厚镇德厚村街上村党支部书记,2023年9月15日15时4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思学,文山市薄竹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2023年9月18日7时4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