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徐成浩,文山市坝心乡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4年5月28日06时5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文国,文山市柳井乡界牌村委会冬瓜箐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7月1日10时4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林武,文山市古木镇洒卡村委会洒卡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7月4日09时3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国伟,文山市新平街道盘龙社区杏林小区党支部党员,2024年7月5日09时1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普树兵,文山市喜古乡小寨村委会所世期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7月5日09时1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余国强,中共党员,文山市第一小学一级教师,2024年7月6日19时3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