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某某参与麻将赌博的案件,我们要全面考虑被审查人的主观恶性、违法情节及影响等,对同一被处分人的同一行为性质认定原则上保持一致,避免对同一行为出现不同评价。”文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某派驻机构纪检监察组反馈一案件在定性量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案卷显示,文山市某学校一名教师晏某某因打麻将赌博被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并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委教育工委拟给予晏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通过案卷审核、集体讨论,并参照同类案件处理结果及党纪处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的情节后认为,市委教育工委对晏某某的拟处理意见偏重,建议给予晏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基层办案经验少、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同类案件处理结果不平衡等问题,文山市纪委监委完善自办案件审理程序和相关材料的参考模版,在严格落实自审程序的基础上,由审理部门在案件程序、证据、执纪平衡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及全程监督指导,对基层常见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并提出分类办案指导意见。
“对在办案中各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疑难问题,我们及时研究解答并建立台账,对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在每月工作例会上进行分析点评,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文山市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
“本以为这个案子我们办得很好,没想到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依旧找出了一些问题。”新平街道纪工委书记说道,评查的过程让我看到一些平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也发现了自己的短板。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移交审理的每个案件,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对案件质量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同时,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办案人员提升执纪执法水平。
此外,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案件审理室以室务会议的形式,对案件的事实、定性、处理档次深入研究、仔细研判。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与上级审理部门沟通请示。对于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争取做到对每件案件定性量纪合纪、合法、合情、合理。
通过严把案件质量关,多年来,文山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均无申诉复查,解决了同类案件在定性上出现偏差,在量纪上出现畸轻畸重的问题,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吴成静 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