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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发布时间: 2022-12-23 17:35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5日,十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2年6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4次,对习近平总书记35条指示批示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56条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砚山县、马关县2个县被省生态环境厅拟提名公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完成《文山州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编制完成《文山州“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州纳入长江经济带环境整治的72座尾矿库,共完成闭库治理或销库尾矿库18座,环境风险有效管控49座,达整治时序进度5座。认真落实秸秆禁烧部署,印制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册100万份,完成秸秆禁烧区划定,印发实施《文山州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关于“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态度不坚决”的整改情况。加强环境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对广南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制定《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6项制度,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情况。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派单4次,派单8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传达学习州纪委州监察关于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精神10余次。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严禁”情况专项检查7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4次。

(二)关于“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狠抓学风建设,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撰写交流发言材料38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组织召开“交叉执法锤炼精兵动员暨执法装备能力提升培训”会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执法和技术支撑融合效能。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活动,并荣获2022年云南省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团体二等奖和个人二等奖。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抓好违规报销差旅费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25人次0.24万元全部清退到位。开展报销差旅费专项清理,对新发现违规6个同类问题,涉及8人次0.184万元全部清退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组成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1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季度派单制度,2022年共向班子成员及基层党支部书记派单76条,派单已全部完成。

(二)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规范办理退休事宜,办理17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退休手续,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免职程序。开展混编混岗情况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问题分局6个涉及21人,已于5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积极推进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整改项目10个,完成整改事项26项。畅通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安排科室负责人轮岗3人。制定超编消化计划,完成消化文山分局行政事业编制超编6人、广南分局事业编制超编1人。

四、落实环保督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一)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牵头负责的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达到序时进度11个。

(二)关于“存在过关思想,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深刻汲取二河沟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典型案例教训,完成文山市小河尾水库大山脚取水口取缔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印发派单提醒等整改工作相关文件100余份,筹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切实扛牢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

(三)关于“履行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督办促整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文督办和提醒整改工作9次。强化督查考核促整改,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纳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事项。

(四)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审计报告中未完成整改事项共13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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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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