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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十届州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发布时间: 2024-05-28 10:39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0月27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2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中心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克服“交卷”和“过关”思想,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十届州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反馈会议后,中心召开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制定《关于落实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变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为凝心聚力、服务发展的过程。整改期间共制定或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22个,废止内部规章制度42个。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住有所居’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2023年10月以来,中心组织各县(市)管理部集中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对封存超过12个月,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无担保、无冻结的个人账户开展集中清理。截止2023年12月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已清理完成,目前已转为常态化清理阶段。二是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2024年1月已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10%、20%。

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废止《按揭贷款履约金管理办法》,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商品房(期房)项目合作协议》中“履约金管理”有关条款。自2023年11月起,新准入按揭贷款合作楼盘不再收取履约金,2024年1月启动履约金退还工作,截至2024年5月7日,已注销履约金账户99个,退还履约金1.38亿元。

3. 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督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取消对“商转公”“商转组”贷款业务设定差异化转贷条件,全面取消“商转公”“商转组”贷款阶段性担保模式,维护好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担当作为不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规范资金管理。资金调拨和存储严格执行《文山州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2. 多措并举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一是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归集扩面工作,中心市县联动,广泛动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发短信通知等多种形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专项行动。2023年全州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4491人,全省排名第4位,实现了争先进位目标。二是出台2024年文山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等活动,2024年1季度全州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500人,实现归集扩面“开门红”目标任务。

3. 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一是严格按照国标规范、对标国家和省调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及时修订完善我州配套政策。二是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制定服务提速增效工作方案,加大审计稽核力度,规范业务运行。

4. 扎实推进公积金管理法治化建设。中心出台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明确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交易过户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11个月后方能申请提取;同一套住房因再次交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提取申请人的购房依据号同时失效,不可再使用该套住房办理后续提取。此次调整后,同一套住房短期内频繁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5. 全面梳理清查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不完善的、新立需要的”原则,组织对现有各类制度全面梳理清查,开展各项制度“废改立”工作,提高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住房公积金领域监管漏洞突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规范大额存单保管。认真学习《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调整岗位分工,规范管理大额存单,确保资金安全。

2. 严格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准入审批。修订印发了《按揭贷款合作楼盘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的条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和申报程序。经管理部和业务科室调查初审后,报中心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楼盘协议书》。

3. 规范贷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严格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规定,依规调整贷款利率。建立贷款清收台账,对全州尚未进入预抵押变抵押置换手续的合作楼盘开展抵押情况核查,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

4. 压实保密责任。一是用好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自查自评、网络安全问题专项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党组专题研究议题,完善现有网络安全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组织排查可能存在的高危漏洞、高危端口、弱口令问题,杜绝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住房公积金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制度来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 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要求,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先预算后开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3.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是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强化压力传导,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计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关于“‘两场革命’不彻底,机关作风‘慵懒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学习《文山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对2018年以来自办的信访和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核查,规范批示抄清工作。

2. 严格工作标准。建立重要工作交办、承办、督办制度,建立文稿初审、复审、终审三审机制,稳步推进村(社区)干部建制工作,2024年5月,马关县、麻栗坡县已经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账实相符的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目前,已经按照规定推进个别管理部业务用房和中心地下车库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六)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不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了《中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报告制度,杜绝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现象。

2.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心党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做到事先与班子成员沟通,征求意见,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 自觉强化党章党规意识。中心党组班子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始终廉洁从政。

4.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了直面问题、直奔主题,既红了脸又出了汗,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转变思想作风、提高工作能力的目的。中心党支部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5.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州(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等要求,把好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关口,落实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凡提四必”、征求意见等规定程序。目前已经完成5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6. 健全考核评优机制。制定《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奖励性绩效平时考核分配办法(试行)》《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7.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制定《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全流程管理机制,推进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部分整改事项打折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牵头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目前,中心已基本完成服装费的清退整改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经过前期的大力整改,中心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对于正在推进的仍需紧盯不放,持续推动整改,对于已经完成的还要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避免反复,以钉钉子精神,长期坚持持续整改。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坚持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统筹整改发展。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统领,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把巡察整改与公积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达到改进作风、提升质效、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服务民生、助推发展的目标,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文山实践新局面贡献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89733;联系地址:文山市东风路大景商业城A幢3楼纪检审计科;电子邮箱:yngjjws@163.com。



中共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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