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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宁县纪委 富宁县监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1-29 00:00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我县2020年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残联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20162月,县残联在未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向单位6人发放未休2015公休假补助6000元;20164月,县残联违规向本单位3名机关事业人员发放双休日加班费600元。2020330日,县残联理事长隆桂华受到诫勉问责、县残联原理事长肖义雄受到诫勉并通报的问责。

县司法局违规发放信息费、违规接待等问题。20161月,县司法局违规发放2015年信息费6350元,另外县司法局还存在违规接待问题。2020330日,县司法局局长韦宝东、副局长高友明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县直机关工委违规发放加班费、信息奖问题。县直机关工委于20156用公用经费1400元发放加班费;20171月发放2016年信息奖1280元。在我县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加班费、工资津贴及奖励项目工作时,县直机关工委未予以清退。2020729日,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孙建杰、原书记徐正武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里达镇副镇长马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128日,马军在其次女满月后不久,在富宁县城“庆缘春”饭店宴请部分亲友及同事,期间违规收受其中4人礼金共计800元。案发后马军将800元礼金全部退还。2020729日,马军受到通报问责。

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误餐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误餐补贴13人次共计2000元。在我县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加班费、工资津贴及奖励项目工作时,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未将以上费用予以清退。20201110日,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舒月洪受到通报问责。

县侨联违规接待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期间,县侨联公务接待存在陪同人数超标、超范围接待、提供香烟等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问题,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201222日,县侨联主席刘启龙受到诫勉并通报的问责。

以上6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无视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没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表率意识,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

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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