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富宁县洞波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陈习违规公款报销问题。2013年,陈习在任富宁县洞波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期间,违规用公款报销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的接待费用3170元。2021年1月,陈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富宁县民族中学原校长黄廷先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黄廷先在担任富宁县民族中学副校长、校长期间,先后收受承建教育系统项目工程老板赠送的现金人民币1.4万元。2021年9月,黄廷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富宁县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祯武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祯武在担任富宁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手机,价值1.26万元。此外,张祯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张祯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富宁县那能乡六温村党总支原书记黄福兴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20年8月17日,时任那能乡六温村党总支书记黄福兴利用职务便利,在未向乡党委申报备案的情况下,在六温村委会那勒村小组为其长子黄金祥举办婚礼,邀请村委会干部及亲友共946人,共摆设宴席126桌,收受礼金10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黄福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贪图享乐。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纠治“四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中秋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践行党规党纪和本通报精神,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始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纠治“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绝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