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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同名乌龙事件得解决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3 00:00

要不是你们巡察组同志细心,我们都还不知道有一年时间的特困补助没有发放,补助款平时都是打到老人的存折上,我们不经常在家,老人年纪大也不清楚情况,这笔钱对我们家庭有很大的帮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日前,在巡察组同志帮助下,富宁县谷拉乡龙灯村民委龙仇村小组86岁高龄老人黄氏娜的9753元特困补助被追回了,黄氏娜之子激动不已。

事情要从20208月的一天说起,县委第三巡察组在谷拉乡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民政办提供的谷拉乡特困人员花名册中龙灯村民委龙仇小组黄氏娜领取特困补助每月882元,可是却在已故人员花名册里发现黄氏娜已于201525日死亡,花名册上享受特困补助的老人与已故的老人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但是地址不一样,一个是龙仇村小组,一个是龙隘村小组。

这是怎么回事呢?已故人员怎么还能领取补助,一定要核实清楚......”第三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当天巡察组就找民政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到龙仇村小组和龙隘村小组黄氏娜家中走访。经过入户走访、查看存折,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特困花名册上符合享受补助的黄氏娜是龙灯村民委龙仇小组人,今年86岁,于201712月份纳入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因与龙隘小组黄氏娜同名,村民委收集信息时,误把龙隘小组已故老人黄氏娜身份证号码当成龙仇小组的黄氏娜。因此,201811月至201911月期间,特困补助发放到已故龙隘小组黄氏娜账户上,该笔补助款共计9753元。

经过县委第三巡察组和谷拉乡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错发的补助款被追回来了,县委巡察组也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一场因为同名导致的乌龙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干部们坚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迈开步子,扎扎实实察实情、找问题、听意见,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用心用情做好巡察工作。(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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