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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上半年立案查处36件34人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7-20 00:00

今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高压态势,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整合案件查办力量。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绝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安排到一线参与案件查办工作。根据《富宁县乡镇纪委监察室区块联动巡回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整合13个乡镇的监督资源,分片区组建4个纪检监察区块联动巡回监督区,充分调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加强线索摸排管理。综合运用信访、巡察、检查、督查、调查等监督手段,围绕“三类重点人、四件重点事、八项禁止令”开展监督,加强线索摸底排查。案件线索由案管室集中管理、建立台账、统一出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及时向机关部室、派驻机构或乡镇纪委分转线索,解决线索多头管理、底子不清、处理随意等问题,确保案件线索处理及时、管理得当

用活用实“四种形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主动预防、事前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小落细,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6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22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干部7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6人次。

(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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