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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富宁”建设行动|违规发放的低保金追回来了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11-11 00:00

“报告组长,近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县民政局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发放低保金13452元已经整改到位……”这是富宁县民政局局长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一幕。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坚持问题为导向,践行“一线工作法”, 采取随机方式,不提前打招呼,直接深入相关行业主责部门,下沉基层一线,零距离、面对面地与一线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交流,了解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生产生活、民情民意以及中央、省、州相关政策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监督检查组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监督行动开展情况,“一卡通”专项整治情况、农村社保资金收缴和特殊群体补助资金发放中“跑冒滴漏”等问题,每深入一个部门,都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工作职责,“瞪大眼睛”“放大焦距”“拉长耳朵”深入查找问题。在县民政局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翻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木央镇和田蓬镇对公职人员家庭成员领取低保清退工作开展不彻底,还存在低保户家庭子女考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后未及时停发和追回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对具体情况,一定把问题核实清楚。”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组长严厉地说。问题发现后,监督检查组及时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发现木央镇下木树村委会木树村小组李某某户,孙女李某某于20209月考入事业单位后,未及时停发,直到2022330日,才致函县民政局停发李某某的低保。剥隘镇剥隘居委会张某某户,次子张某某于202111月考入公务员,直到2022328日才致函县民政局停发张某某违规发放的低保金。问题核实清楚后,监督检查组及时把问题反馈至县民政局党组,要求立行立改。该县民政局收到问题清单后,迅速启动清退工作,仅用3天时间,追回了张某某户违规发放低保金5316元,李某某户违规发放低保金8136元,共计13452元。 据了解,此次检查,该县纪委监委共抽调20余人,分成5个检查组,每组均由县纪委监委常委带队,覆盖13个乡镇和县级2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共发现问题30余个,已督促问题整改。(张芝花  黎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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