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干事氛围,现将4起饮水项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五珠乡石盆村委会丫口村小组原组长李玉刚挪用“爱心水窖”补助资金问题。
2016年5月,五珠乡人民政府向时任五珠乡石盆村委会丫口村小组组长李玉刚的个人账户划入4.2万元“爱心水窖”补助资金,用于支付石盆村委会丫口村小组水池建设费用,李玉刚没有将该资金支付给施工方,而是将该资金挪用于归还个人贷款等支出。2019年8月,李玉刚将挪用的资金4.2万元归还五珠乡人民政府。李玉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爱心水窖”补助资金归还个人贷款等支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12月,李玉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黑支果乡鼠街村委会副主任张明福侵吞“爱心水窖”补助资金等问题。
2009年,张明福父亲与郭某等11户农户共建一口水窖,2013年,张明福以其父亲名义申报“爱心水窖”补助,2014年7月,“爱心水窖”补助资金3000元发放到其父亲卡上,张明福未安排其父亲将补助资金分发给共建农户,后补助资金被张明福父亲支用。2019年4月,张明福将补助资金2730元(扣除其父亲补助资金270元)分发给郭某等10户农户。2013年,张明福以刘某(2010年死亡,该户未建水窖)的名义申报“爱心水窖”补助,验收时,张明福用韩某等16户农户共建水窖照片冒充。2014年7月,“爱心水窖”补助资金3000元发放到刘某卡上后,被张明福支取归自己使用。2019年5月,张明福将3000元“爱心水窖”补助资金退给韩某等16户农户。此外,张明福还存在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2020年7月,张明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柳井乡水务站原职工魏巍骗取“爱心水窖”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至2019年,魏巍在杨柳井乡水务站工作期间,利用负责“爱心水窖”、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验收和补助兑现资料整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伪造农户信息,骗取“爱心水窖”1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补助资金30000元共计45000元。2020年5月,魏巍的父母将魏巍骗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补助资金30000元退还杨柳井乡人民政府;但魏巍骗取的“爱心水窖”补助资金15000元未退还。2019年5月,魏巍用其朋友的身份信息伪造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补助农户信息,计划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补助资金10000元,资料交到杨柳井乡财政所后,因被他人发现而未得逞。2019年,魏巍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机关依法处理。魏巍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爱心水窖”、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水窖补助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6月,魏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五珠乡水务站站长李贤章套取脱贫攻坚水窖项目管理费等问题。
2019年5月,五珠乡水务站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开具3000元发票使用县水务局划拨的2018年脱贫攻坚水窖项目管理费,其中:实际购买办公用品支出923元,套取2000元用于支付李贤章个人车辆燃油补助,剩余资金用于支付增值税。2020年1月,李贤章将套取的2000元脱贫攻坚水窖项目管理费退还。2010年1月至2014年3月,五珠乡水务站将收取的小水窖服务费、饮水工程服务费等资金共计43998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存入五珠乡水务站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餐费等,截止2015年1月,“小金库”资金已全部支用完。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违规支付值班费、个人车辆燃油费等3750元。李贤章身为中共党员,在任五珠乡水务站站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脱贫攻坚小水窖项目管理费2000元,用于其个人车辆燃油补助;五珠乡水务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43998元,李贤章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7月,李贤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饮水工程项目领域,有的是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或侵吞“爱心水窖”补助资金;有的是水务站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或套取“爱心水窖”补助资金和水窖项目管理费等,违纪人员均是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距离最近的基层干部,虽然有的违纪金额不大,但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各乡(镇)、县级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村组干部、行业部门人员和行业工作的监管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和行业部门人员务必汲取深刻教训,发扬“真拼实干、马上就办”的广南作风,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全力推动广南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