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驻马关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动员会上的讲话
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农光怀
(2018年4月26日)
同志们: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二巡察组于4月23日正式进驻马关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时间为60天左右。根据中央、省委、州委的部署和要求,下面,我就本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作以下三个方面的通报。
一、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政治定位
巡察是政治巡察,巡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察的是我们各级各部门落实政治责任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督查问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省委陈豪书记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强调,2018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把全面提升扶贫精准度和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贯彻精准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加顽强的意志品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完成145万贫困人口净脱贫,实现1841个贫困村出列、27个贫困县摘帽。州委童志云书记在州委九届四次全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是当前全州最重要的工作,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着党性、带着使命、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激情、带着荣誉干脱贫,聚焦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实实在在推进工作,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同志们,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但是目前我州的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特别是马关县还有7个贫困乡、93个贫困行政村、14248户52275人的贫困人口,是脱贫攻坚最后的“硬骨头”。从目前的工作来看,全州的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基础数据不精准、项目推进缓慢、行业扶贫责任不落实、产业扶贫不精准、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全州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州委决定对马关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查找发现问题,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整治在执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决胜战提供巡察监督保障。
二、全面了解专项巡察的内容及方式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九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通知》(文巡办发电〔2018〕3号)要求,我们第二巡察组主要针对马关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主要巡察7项内容。一是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检查 “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相关扶贫政策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扶贫政策没落地,帮扶工作不扎实,因户因人帮扶措施制定不精准、搞“一刀切”,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落实不到位,长远致富基础打得不扎实,存在返贫隐患,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是否存在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两张皮”“不搭界”等情况;是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找县、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及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理论武装不到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力,机制不完善、“各自为政”等情况;是否存在统筹利用各级帮扶力量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对数据采集核查反馈、引导贫困群众发挥主体作用不到位等情况。三是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重点查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教育扶贫、政策兜底脱贫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超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入住率低,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政策落实不到位,后续脱贫措施薄弱等问题;是否存在农村低保制度按人施保、平均享受或轮流“坐庄”,施保不精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问题;是否存在产业扶贫投入少,减贫带贫机制弱,仍然沿袭一家一户单一的传统种养殖方式,贫困户稳定增收支撑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执行不统一,改造工作进度缓慢等问题。四是项目实施情况。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为重点,对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访,重点查找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暗箱操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等问题。五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扶贫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是否存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精准,相关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分配和发放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中有的未真正惠贫,有意愿的贫困户获得小额信贷比例低的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贫困群众受益率低,资金拨付缓慢,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六是精准识别和脱贫实效情况。重点检查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考核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识别和退出不精准,错退率高的问题,贫困户人均收入是否达到不愁吃、不愁穿,是否有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是否得到保障,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是否有保障,“控辍保学”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存在“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错退户是否存在住房安全未解决的问题;是否存在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不准确,贫困人口享受到的帮扶方式不符合脱贫需求,存在“漫灌式”帮扶或简单给钱给物现象。检查完成脱贫退出摘帽任务情况,脱贫实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 “口号脱贫” “被脱贫”等不切实际的问题。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是否降至3%以下,是否道路硬化到村,是否通电、广播电视、网络宽带,农村饮水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卫生室和公共活动场所。贫困县贫困发生率是否降至3%以下,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是否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贫困村退出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七是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重点查找脱贫攻坚领域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弱、想干不会干、帮扶供需不对应等问题,是否依然存在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方法,“等靠要”现象;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的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发挥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驻村工作队员不在岗、不住村,“挂名”“走读”的现象,有超过5%的贫困户反映帮扶责任人未开展实质性帮扶的问题;是否存在干部攻坚能力不足、作风不硬,考核工作不严格,搞一团和气,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或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除了上述七个方面的重点巡察内容之外,巡察组还将了解马关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二是围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是围绕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巡察组将充分采取多种方式,通过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根据需要“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三、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巡察监督,不仅是州委巡察组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马关县要积极配合州委巡察组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马关县委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联络组,协助做好与巡察相关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巡察纪律是政治纪律,马关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准备把握好巡察的政治定位,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工作;涉及到工作汇报、情况反映、资料提供,均要实事求是,谨防作假,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马关县关于脱贫攻坚重要会议、重要决定要事先向巡察组通报。
(三)端正态度,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巡察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巡察期间发现的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文山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依靠被巡察党组织,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察组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希望大家监督我们的工作。巡察组对马关县开展专项巡察期间,设有专门办公地点在马关县委办公楼四楼,电话是0876—7133390,电子邮箱是zwxcz002@163.com,意见箱设于马关县委大门前和办公楼一楼大厅,县政府、县纪委、县扶贫开发局、四海一家酒店大门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八寨镇、夹寒箐镇党委政府大门前及其所有村委会办公地点,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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