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队伍建设

严格科级干部请销假纪律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6-21
  为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近日,麻栗坡县印发通知,就科级干部请销假进行了严格规定。

严格请销假的程序。乡科级领导干部因事、因病、探亲、休假等需请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日期),按程序及时请假。其中:党群部门主要领导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县委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县委书记批准;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政府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县长批准,并呈送县委书记阅知;乡(镇)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批准;乡镇长请假由县长批准,并呈送县委书记阅知;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7天以内(含7天)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严格请销假的报备。领导干部请假获得批准后,及时将请假条(复印件)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登记,请假人员返回后须及时向领导报告销假,请销假手续由本人办理。突发重大疾病的,经电话及时报告后,由单位负责在3日内办理请销假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单位要及时探望生病干部,关心关爱干部。

严格执行假期相关政策规定。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要督促干部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做好考勤记录,并严格按政策执行假期相关待遇规定。科级干部请假达相关规定期限时,所在单位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一律按无故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在请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工作的衔接落实,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避免工作断档和脱节。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督查纪律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科级干部要自觉遵守,严以律己,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做到抓实不放松,以良好的作风把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各纪检组坚持按季度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形成检查记录。县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对科级干部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将科级干部执行请销假纪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召回管理及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坚持按政策严肃追究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