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麻栗坡县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突出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培育繁荣养老服务市场、强化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拓展养老服务内容,不断强化“四个一”多措并举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2023年1—9月全县共兑现各类养老资金8252.955万元,其中:高龄津贴432.615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5.63万元、低保6350.15万元、特困供养金1203.62万元、临时救助210.94万元。
一是养老政策“一口清”。编制养老保障、养老服务政策“一口清”,加大宣传力度,借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乡村振兴宣传和政协“院坝协商”会议,将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等养老保障、养老服务政策“一口清”进村入户,让乡镇、村(社区)干部、人民群众对政策了解政策要点、享受对象、申请条件、审批流程、执行期限、发放标准等掌握清楚,说得清楚,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特困供养“一网兜”。兜牢兜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兜底救助变为幸福供养。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供养,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人员1253人,2022年我县将养老机构资源整合、优化,增设、配备专业护理型床位,实行再集中供养,将有意愿并符合纳入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条件较好、服务质量水平相对较高的养老机构集中照护;建立完善分散供养人员信息库,乡镇、村(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探访,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其进行定时监护,及时、准确掌握老人生活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对特困供养人员的衣、食、住、葬、就医等进行“一网兜”,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安享晚年。
三是养老服务质量“一直抓”。按照“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配套落实中央、省、州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找准补齐养老服务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短板弱项,出台了《麻栗坡县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印发了《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工作措施》、《麻栗坡县“十四五”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等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相关政策并督促抓好落实,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有所养落到实处。
四是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一并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发展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待已成为国之大者,积极应对老龄化,“尊老爱老助老”,必需将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一并托”,让他们共享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和社会发展成果。我县近年来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县留守空巢失能重残老人2124人,已全部录入信息数据系统管理,新建或改造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巩固养老床位,建成11个养老机构、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76个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幸福院、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室),有效形成居家社区微养老与机构融合发展,可为他们提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之便利,且在引导各乡镇在落实留守空巢老人定期探访制度时,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中最基本、最刚性、最共性的问题,实现服务保障精准、高效、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