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相关规定,冉茂国、曾艳夫妻二人客观存在工作任务和工作汇报有应该回避而无从回避的情况,林草局必须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同时要注重日常的学习、监管,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组长向县林业草原局主要领导建议道。
2020年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在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中,发现县林业草原局副局长冉茂国同志(男)与该单位曾艳同志(女)为夫妻关系,曾艳同志在该局从事林政稽查队、办公室及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经历,曾艳同志所任工作与冉茂国同志分管工作有上下级的联系关系。
“监察发现问题后,纪检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监督查检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后建议县林业草原局将实际情况向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汇报寻求解决办法,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组长说道。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县林业草原局和县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后,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于2020年3月2日以(麻人社发〔2020〕36号)的形式将曾艳同志调麻栗坡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