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12+N”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邮箱、举报信箱和联系电话,具体为: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党委。
电子邮箱:zgmlpxwd1xcz@126.com
举报信箱:县公安局办证大厅门口。
接访地点:县公安局办证大厅二楼。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党组。
电子邮箱:zgmlpxwd2xcz@126.com
举报信箱:公务楼一楼大厅;县司法局一楼入口。
接访地点:县公务大楼1702室;县司法局401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电子邮箱:zgmlpxwd3xcz@126.com
举报信箱:县人民检察院值班室门口。
接访地点: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楼504室。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
电子邮箱:zgmlpxwd4xcz@126.com
举报信箱:县人民法院出口左侧(县职中旁)。
接访地点:县人民法院五楼党组会议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采取适当的方式,如实向各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有关纪律要求,请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反纪律情况,请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麻栗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