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你好,昨天早上才向你反映,今天杨明家危房改造的钱到我手了,太感谢你啦!谢谢!谢谢!......”。刚上班,危房改造承包老板杨某笑咪咪地来到办公室连声道谢。
“我从微信转给你200块钱,这是我的一小点心意,给你买包烟,请你收下”。杨某一面说一面滑动手机。
“这个钱本来就是应该付给你的工钱,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工作职责,党员干部不能收群众和服务对象的一针一线。”
“你就收下吧,房子2018年就建好了,之前我找村委会主任反映了不下8次,但他一直说补助款还没到位,是不是我没有给他好处费,才一直迟迟没支付我的材料钱和工钱?”杨某愤愤不平地说道。
“补助资金4万元是今年3月份才划拨到账上的,村委会主任也有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地方,我们已对他作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我耐心向他解释了事实的原委。
“微信明天会自动将钱退回你的账上,你这样不是感谢我而是害我呀!你有什么问题反映,只要是合理的我们都是会按政策办的。”
“嗯......那好吧!以后有事还找你”。杨某笑着离开了。
这是今年官寨乡纪委在核实信访工作,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让危房改造承包人领到久拖延未支付工程款的事。群众反映问题,无非是要找一个地方说情说理说纪说法,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协调帮助,做到温情接待、全面查清、及时反馈、真心帮扶,化解在初访、治病于初萌,让群众感受到监督执纪有硬度也有温度。同时,要把好廉洁关,带头向“感谢费”说不,防止“小心意”演变成“大问题”。(丘北县官寨乡纪委书记张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