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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统筹推进“四个全覆盖” 构建权力监督新格局

来源: 丘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2-02 00:00

近年来,丘北县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压实监督责任,补齐监督短板,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构建权力监督新格局。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显微镜”“传感器”的作用,不断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推进纪律监督常态化,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置,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确保党的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谈话函询、批评教育作为实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对各种轻微违纪或严重违纪尚不构成违法的行为,防止党员干部“破纪入法”,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党政纪处分作为实施第二、三种形态的必要手段。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并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适用于第四种形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2020年以来,该县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32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79人次,第二种形态102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22人次。同时,紧盯“关键少数”,印发《丘北县关于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报告的通知》推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定期报送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围绕是否存在用公款请私客行为等14条负面清单实事求是按月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县纪委备案,扎实有效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县纪委监委深入拓展监察监督有效途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整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促进监察监督工作有效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对“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及其他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2020年以来,该县共给予政务处分4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7人,采取留置措施8件8人。

该县充分发挥派驻优势,推进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县纪委监委推行监督任务“月派单”制度,全面聚焦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对全体党员、公职人员和公权力的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努力构建同向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好探头作用,做到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建议、约谈提醒、会议监督和选人用人监督常态化。

县委严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县委巡察办从全县机关事业、乡(镇)和村干部中挑选抽调185名优秀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按照“一次一组合、一次一授权”的方式规定组建巡察组,坚持“三个聚焦”,通过“一托N”、巡乡代村、交叉巡察、直接巡村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开展巡察,持续发现问题线索。把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内容,督促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成果应用和公开报备机制,构建有力、管用的制度体系。持续彰显利剑震慑作用。丘北十三届县委已完成13轮巡察并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2623个,推动解决问题2599个,移交问题线索23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 (曾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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