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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丘北县纪委 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 县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丘北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9-30 00:00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丘北县原森林公安局局长张海峰变相补助职工通讯费问题。张海峰在任丘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于2016年2月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签订电信业务合作协议,约定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协议期内,县森林公安局每月包干支付20部办公电话、11张警务E通卡、1条100M光纤、4条20M光纤使用费12260元,电信公司额外赠送县森林公安局56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0元话费不列入协议内。2017年1月、11月县纪委两次发文要求各单位针对违规补助职工通讯费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并按要求清理整改。张海峰两次均未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未报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也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2018年11月,县纪委再次发文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县森林公安局才上报了存在以捆绑办公电话费、网络费名义变相补助个人通讯费问题,并组织56名干部职工清退通讯费共计66400元。2020年4月,张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66400元上缴国库。
  丘北县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何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何峰在任丘北县委老干部局局长期间,于2018年2月上旬,与县委老干部局班子成员口头商议后,安排财务人员按照本单位2014年4月自行制定的《中共丘北县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干部职工信息采用情况制作花名册,于2018年2月13日发放七名干部职工2017年度信息奖共计2100元。2017年1月、11月、2018年11月县纪委三次发文要求各单位针对违规补助职工通讯费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并按要求清理整改。何峰三次均未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未报告本单位存在违规发放信息奖问题,也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20年4月,何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100元予以收缴。
  丘北县林草局副局长王国武在基层接待中违规饮酒问题。2019年6月20日,丘北县林草局副局长王国武带队到双龙营镇开展森林防火考核工作,双龙营镇相关人员陪同检查南盘江五林场防火工作后,安排考核组在五林场职工食堂就餐。就餐过程中,王国武与陪同人员共同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王国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丘北县天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正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至8月,王正良在参加全县脱贫攻坚培训会议、到县级对接汇报易地搬迁等工作中,以公务接待名义公款吃喝5次,并以经办人身份报销餐费3881元。组织村委会干部培训、开展脱贫攻坚交流学习等为名违规接待3次,共报销餐费2950元。2020年6月,王正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丘北县民宗局局长杨永文、副局长焦阳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民宗局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除外)下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个人缴纳的伙食费收据收集起来,在单位有公务接待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伙食费增加至接待费中虚列报销,再安排职工按实际下乡天数填报差旅费重复报销后平分,每半年集中平分一次。2020年5月,杨永文受到书面诫勉问责,焦阳红受到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
  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村党总支书记陈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至2019年,陈全以发放差旅费、燃油和通讯补助为名,3次用村委会脱贫攻坚等工作经费违规发放村干部各类补贴共计67000元,其中:2017年1月发放30000元、2018年2月发放21000元、2019年1月发放16000元;2017年3月11日至12日,陈全以补过“三八节”为名,组织村委会干部及部分家属共计16人到昆明海埂大坝旅游,用村委会工作经费支付各项费用共计4769元。2020年4月,陈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71769元予以收缴。
  丘北县天星乡笼陶村党总支书记王自荣、村委会主任杨廷敏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初,笼陶村委会以虚列办公用品支出和自办伙食名义提取资金4400元,用于发放11名村干部燃油补贴;2017年4月,王自荣、杨廷敏以考察冬早玉米产业为名组织9名村组干部到北海旅游,用公款9103元支付旅游费用;2018年9月,王自荣、杨廷敏以考察人居环境提升为名组织村组干部18人到弥勒游玩,用公款3183元支付游玩费用。2020年5月,王自荣、杨廷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7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无视纪律和规矩,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听之任之、置若罔闻、纪律意识淡薄,必然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自觉与各项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强化从政治上看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丘北县纪委 卢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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