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丘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龙海东,丘北县腻脚乡大铁村党委大铁二支部党员。2023年2月24日01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锦纯,丘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2月24日01点4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文啸,丘北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23年2月24日22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吴元方,中共党员,丘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工。2023年2月26日22时0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简文勇,丘北县八道哨中学校教师。2023年2月26日22时0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宋相柏,丘北县官寨乡秧补村党总支梳石头村党支部党员。2023年2月26日22时4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丘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