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丘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加华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在丘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专项报告,这是丘北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监委作为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贯彻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提高监督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重要意义。丘北县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作为监委自觉接受监督、改进监察工作的重要契机。丘北县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任务清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近年来,丘北县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州纪委州监委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件12人,给予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县监委集体和1名监察干部受到州级通报表扬、嘉奖和记功,1名监察干部荣获县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丘北县监委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践行“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护航丘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