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4日至8月5日,十四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2年9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制定印发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业务学习,凝心聚力接续乡村振兴。
(二)针对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落实”要求,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了《丘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研判工作完成情况并适时开展工作调度,采取工作派单、提醒函等方式逐一解决存在问题。
(三)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的问题。严格落实《丘北县“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和《丘北县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适时开展集中排查,切实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情况,做到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针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制定了《丘北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并抓好落实,确保了项目档案管理有序、项目资金安全,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针对扶贫项目跟踪问效不足,资产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丘北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丘扶组发〔2021〕5号)《丘北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丘扶组发〔2021〕4号)文件,对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开展“回头看”,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平寨乡木柏村委会产业发展林下养殖项目已签订租赁合同,发挥了项目效益。
(六)针对统筹项目库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丘北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对论证不充分、无法实施的项目从项目库中坚决剔除,今后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七)针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紧迫感不强的问题。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及时掌握有关村组未能还款情况并加强跟踪问效,收回资金并持续推进问题化解。
(八)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研究事项,对意识形态工作研判2次。对单位文化墙存在的错误表述进行了重新修改,并及时下架单位书架、书柜刊载违法人员图文的书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制定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内部管理规范》《丘北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干部家属家风家庭座谈会暨警示教育活动1次,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同时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局22名干部职工重新查找风险点。制定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善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强调对作风不实、纪律意识不强被各级通报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针对形式主义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形式主义问题,强调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聚焦“关键少数”,以求真务实带动作风转变,对2名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并重新撰写了观后感和心得体会。
(三)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资金已收回单位账户,工会会员费也已收取入账。
(四)针对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对无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情况进行业务核实,并由当时负责相关领导对资金拨付要件进行补签,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2018年、2019年工会账务已处理完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实际印发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内部管理规范》《丘北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二)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全面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坚持党建学习常态化,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主题党日7次,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推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丘北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选拔任用干部纳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荐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程序规范。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研究整改事项4次,及时制定《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7-2019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内道路硬化)审计整改方案》,将县委巡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检查1次。
(二)针对整改实效不足的问题。制定了《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内部管理规范》和《丘北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丘北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政策文件》,确保政策执行不偏、落实有度,整改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4121172;地址:云南省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1号;电子邮箱:419176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