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的同志,乡林技站将我儿子聘为护林员,让我缴纳了180元押金,现在我儿子的护林员名额被取消了,缴纳的押金也没有退给我,这个事情能否帮我解决一下?”
近期,西畴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该县新马街乡开展“巡乡带村”工作时,在平坝村委会丫尾冲村小组开展走访群众过程中,群众康某前来反映问题。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一边听群众反映问题,一边详细地登记。
当天走访结束后工作人员返回驻点梳理汇总走访情况,对当天发现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巡察组工作人员小熊把群众康某反映的乡林技站收取护林员押金未退还事项向大家汇报时,巡察组的几名同志便带着疑问开展讨论了起来。
“聘请护林员收费是否违规,是否有依据?”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是否每个护林员都交钱了,这些钱退还了没有?”
“聘请护林员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有没有优亲厚友的情况?”
……
通过组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将反映乡林技站收取护林员押金未退还的问题转交乡纪委进行核实。
接到问题线索后,新马街乡纪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原来,在聘选护林员工作过程中,乡林技站按照政策规定对被聘为护林员的每人都收取了180元的意外保险,被康某及家人理解成为了押金。2021年4月,丫尾冲村发生森林火险,林技站得知康某的儿子康某某脚受伤,就未通知他参与扑火,导致他认为护林员的职务被取消,实际上他仍然是乡护林员。
“既然群众有问题反映,我们就要把它核实清楚,把问题解决明了,180元虽然不多,若问题解释不清楚,它就是群众的心结,就会影响到干群关系。”巡察组负责人说道。
群众反映强烈,岂只是180元的心结?基层部门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也体现了出来,巡察组随即要求该乡党委政府再度深入宣传好护林员保险费收取的相关事项,必要时采取登门告知、电话通知、张贴宣传等方式确保每个护林员对实际情况有所知晓。(熊永发 王祥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