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一)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受理信访举报
砚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受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
(一)县纪委、监委:受理反映科级及以下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举报。
(二)各乡镇纪委:受理反映基层党组织、一般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的举报。
(三)县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 (出)机构:按管理权限受理反映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三、信访举报的回复反馈
按照 “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在办结信访举报后,对举报人进行回复反馈。
(一)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的,属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回复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权利。
(二)匿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对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一样对待,依纪依法认真办理匿名举报,对匿名举报不进行回复反馈。但必要时,可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澄清。如举报XX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诸如这类问题就可以如开群众会议,进行澄清。
(三)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规定转送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并回复反映人,纪检监察机关不进行回复反馈。
四、信访举报的查询
(一)实名举报人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有权处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查询。
(二)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
(三)为保障举报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
五、信访举报的方式
(一)来信举报: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通信地址寄送书面材料进行举报。通常有以下7种情形:
1、采用邮寄的形式将举报材料送达纪检监察机关;
2、反映人亲自将举报材料送达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场所;
3、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信访件;
4、县政府信访局转办信访件;
5、领导及纪检监察机关各室(部)转交;
6、巡察中移交的信访件;
7、其他方式收到的信访件。
(二)来访举报: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举报。
(三)电话举报:拨打 12388 举报电话或拨打114查询进行举报。
县级信访室电话可直接拨打 12388 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全县17个派驻(出)机构及11个乡(镇)纪委通过拨打114查询进行举报。
(四)网络举报:登陆砚山县政务网后,进入 12388 举报
网站进行举报。
砚山县政务网举报网址:http://yunnan.12388.gov.cn
(五)微信举报: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清风云南”,关注后选择“我要举报”。
六、来访举报工作日接待时间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七、信访举报的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严禁诬告陷害。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具体的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三)举报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对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的信访举报,不要多头、重复举报。
(四)对反映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应及时拨打 12388 举报电话或拨打114查询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八、写举报信的方法
举报信有三要素:被举报人、违纪事实和举报人。
(一)被举报人: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现任 (曾任)职务、所在地区等信息。
(二)违纪事实:被举报人的具体违纪行为和证人、证据。要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人: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倡实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工作人员会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实名举报必须提供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
如果附有证据材料(如发票、行程单)、照片,或包含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的光盘、U盘、储存卡,更方便案件的受理与查办。
举 报 信 样 本
砚山县纪委监委:
我向你们反映张某的违纪问题。
被反映人:张某,现任 XX 县 XX 局副局 长,曾任 XX县 XX局办公室主任。
其违纪情况如下:
一、收受贿赂
XX年 XX月,张某利用分管土地审批的职务便利,收受 XX房地产公司老板王某现金10万元,违规为其办理房地产土地审批手续。这件事由该局的刘某具体经办,知道整个过程。
二、大操大办乔迁宴
XX年 XX 月 XX 日,张 某 以 乔 迁 为 名 在 XX县 XX饭店大摆宴席100桌,宴请与其分管工作相关的业务部门、企业主等人员,收取礼金20多万元。宴席现场照片附后。
以上情况,请调查处理。
附件:张某办乔迁宴的现场照片
反映人:李 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XX县 XX路 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XX年 XX月 XX日
砚山县各纪检监察组、纪工委通信及来访地址
纪检监察机关名称 |
通讯及来访地址 |
信访举报电话 |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
县委办公室2楼 |
3123773 |
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
县人大办公室2楼 |
3120299 |
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
县政府办公室3楼 |
3135588 |
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
县政协2楼 |
3063177 |
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
县发展和改革局1楼 |
3056517 |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
县教育体育局3楼 |
3138503 |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
县公安局5楼 |
3832057 |
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 |
3131377 |
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
3138478 |
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
县交通运输局2楼 |
3122652 |
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3楼 |
3133055 |
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
县卫生健康局3楼 |
3133519 |
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 |
3131836 |
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
县人民法院6楼 |
3122096 |
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
县人民检察院5楼 |
3130619 |
县委直属机关纪工委 |
县委办公室6楼 |
3122012 |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纪工委 |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3楼 |
3012656 |
砚山县各乡(镇)纪委通信及来访地址
纪检监察机关名称 |
通讯及来访地址 |
信访举报电话 |
阿舍彝族乡纪委 |
阿舍彝族乡人民政府3楼 |
3840661 |
平远镇纪委 |
平远镇人民政府4楼 |
3895114 |
稼依镇纪委 |
稼依镇人民政府3楼 |
3012758 |
维摩彝族乡纪委 |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3楼 |
3650270 |
江那镇纪委 |
江那镇人民政府5楼 |
3130867 |
盘龙彝族乡纪委 |
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1楼 |
3650011 |
者腊乡纪委 |
者腊乡人民政府2楼 |
3664865 |
八嘎乡纪委 |
八嘎乡人民政府2楼 |
3056970 |
蚌峨乡纪委 |
蚌峨乡人民政府3楼 |
3860559 |
干河彝族乡纪委 |
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楼 |
3838907 |
阿猛镇纪委 |
阿猛镇人民政府2楼 |
383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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