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清单台账,全程跟踪监督,力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监督检查组先后到那能乡那恒水库临时采石厂、那能乡那法村小组道路沿线的垃圾填埋厂、那能乡永久性垃圾处理厂选址点、洞波乡普娥小水电站等12个问题整改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相结合等方式,整改工作推进力度不强、基础工作不实等问题浮出水面。
“县城区第二垃圾填埋厂现在建设到哪一步?按上级要求应该于2021年6月完成整改,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尚未获批,建设滞后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你们采取了哪些督促措施?”面对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的提问,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照上级相关要求和整治重点及时制定攻坚路线图,加快建设进度。
“针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仍有部分责任单位迟迟未结合实际细化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未督促指导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自查自验,未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整改销号台账,部分项目整改及销号工作进度缓慢……”该县纪委随即发出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责任,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认真对照2016年以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县委、县政府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梳理,形成详细的整改台账,翔实反映问题来源、问题内容、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情况、验收销号等内容。同时,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按质按量按时推进。
在跟进监督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监督探头向关键人、关键事聚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现场进行交办,并持续开展督导暗访,紧盯不放,直至问题整改。此外,精准运用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弥补漏洞、健全机制,做实做细“再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项目进行监督,加大监督、问责、通报和督办力度,坚持挺纪在前,对问题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加宏 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