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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04 08:57

 

一、文山秉烈乡武装部原代理部长林辅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1、基本案情

林辅强,19769月生,男,汉族,本科文化,云南省文山市人,原秉烈乡党委委员、武装部代理部长,分管乡计生办工作。因违规公款吃喝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查处过程

经查,20131月至201412月,林辅强在任代理武装部长期间,利用分管乡计生办工作的职务之便,以下乡、村干部和计生宣传员来计生办办事、与相关站所对接工作、乡镇间工作交流等为由,频繁用公款安排吃喝145次,共花费公款85060元,林辅强亲自参与吃喝118次,亲自安排吃喝70次,花费公款39990元。平均每3天就安排一次吃喝,有时安排吃喝连续两三天,所有吃喝发生的消费票据都由林辅强签字同意报销,费用由乡计生办公款列支。林辅强身为一名中共党员、代理武装部长,频繁用分管的秉烈乡计生办公款安排吃喝,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情节较重。

处理结果: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经文山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林辅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剖析与警示

林辅强在秉烈乡任代理武装部长近4年的时间里,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应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狠刹公款吃喝,但在实际工作中,林辅强不注意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贪图享乐,挥霍浪费,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该案例给我们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一要深刻认识公款吃喝的危害性。文山市委一直强调公款吃喝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多项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制度规定,并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多次组织明查暗访,也曝光和处理了一些人,但有的单位和个人置制度和纪律于不顾,认为并没有把钱揣进自己口袋里,也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只是简单的吃吃喝喝,充其量就是打打“擦边球”,不是什么大问题,最终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导致了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文山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制度的纠处力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同时,不断强化责任追究,既查处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三要加强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对违规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富宁县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韦云祥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违规发放会议纪念品问题

1、基本案情

韦云祥,男,197412月生,壮族,富宁县那能乡人,大专学历,19967月参加工作,1999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剥隘镇政府、县委办、县总工会工作,原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2、查处情况

经查,韦云祥在担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期间,于20131 月至12月,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违规购买土特产和发放会议纪念品共计199715元;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加班餐费和生活用品共计27388元;违规安排娱乐消费和代开发票虚列支出29981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韦云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其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加班餐费和生活用品27388元予以收缴。

3、剖析与警示

闻警不醒,我行我素。基层单位在逢年过节要往上送礼是多年来养成的行政陋俗。领导干部凭以往的经验认为:大多项目和经费都必须靠搞人情关系才能拿下,不送礼、不会送礼,就等同于“傻子”。用公款跑项目,名义上是为地方、为单位争取资金项目。实际上,是挥霍浪费国家财务,换取领导个人社交网络的扩大,用国家的钱铸就个人“朋友圈”和“利益链”。韦云祥曾有从事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的经历,自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哪怕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没能坚决执行好中央、省、州、县的规定,公然把送礼视为正常的上下级工作联系方式,没有及时转变个人的“政治观念”,杜绝送礼的健康氛围还未形成,思维定势和习惯使然,甚至是把送礼行为从公开的层面转入地下活动,处于藕断丝连阶段,模糊之中他刹车不及时,以至于顶风违纪被查处。

放松学习,无视法纪。近年来,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法规学习重视不够,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对中央和省、州、县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不掌握、不了解、不熟悉,导致工作和生活中犯了一些严重的错误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正如韦云祥在谈话中坦白:“我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给上级领导,又没有装入自己的腰包,这也违纪吗?”,从韦云祥的话语中,我们得到警醒: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决不能放松。

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机关以会议和文件形式,严令禁止发放会议纪念品。但韦云祥以身拭纪,顶风违反规定,慷国家之慨,花公家大钱发放会议纪念品和送土特产。富宁是国家贫困县,近20万元的公款数目不小,如果都用在老百姓的身上,能为群众解决许多困难。如此挥霍浪费,顶风违纪,除了心存侥幸,无视规矩,更是胆大妄为。

        法纪意识淡薄,以身挑衅规矩。身为部门主要领导,韦云祥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和省州县的政策铁令面前,置若罔闻。把纪律、制度高高挂起,甚至视为单位内部建设的“装饰”,混淆视听的表象,公然在纪律的眼皮底下,自搞一套。用习惯和经验挑衅和试探国家禁令的执行,用挥霍浪费国家资金来换取干部职工和会员代表的支持和拥护。一个单位、部门出现“给点、拿点、吃点、笑点”的现象,往往表面看似“一团和气”,深挖才发现整个单位风气败坏、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往往领导干部整体价值取向已经扭曲,违纪违法的败露只是时间和机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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