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立行立改问题移交单后,丘北县树皮乡纪委书记姜德彪带领我驱车赶往矣得村委会小塘子村小组原组长侯自文家中追回其违规收受的“感谢费”。
侯自文是小塘子村小组原组长,曾帮助2户群众申请办理低保。2017年,他先后2次违规收取这2户低保户给的“感谢费”3600元。2018年动态管理时,2户群众生活条件改善已退出低保。2019年换届后,侯自文没有继续担任村小组干部。在路上,姜书记和我简单梳理问题的原委。
“老侯,我们是乡纪委的工作人员,你应该知道我们今天来的目的了吧?”姜书记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我知道错了。”对这件事心知肚明的侯自文赶紧放下手上的活迎上来。
“我就知道这一天总是要来的,这三年来,只要一听到纪委,心里紧张得不得了,无数个夜晚在梦里被吓醒,浑身冷汗。”侯自文一面说一面擦额头上的汗。
“低保金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困难人群生活发放的生活性补助资金,你怎么能违规收下低保户拿来养家糊口谋生计的低保金?”
“当时2户群众到我家找我,说我帮他们申请低保多次‘跑腿’,辛苦又耽误地里活计,主动给我点‘感谢费’帮补家用,我没多想就接受了。没细想过这是困难户讨生活的救命钱,我把低保户的‘感谢费’拿在手里面也是烫手得很。”侯自文满脸通红而惭愧地说道。
“我也多次想过将‘感谢费’退还,但侥幸地认为只有2户低保户和我知道,退了乡里乡亲就都知道了,丢人,所以就……”侯自文继续说道。
“村干部的职责在于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本分,村干部帮群众跑腿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仅仅因为帮群众跑了腿,就收受群众给的‘感谢费’,这会让基层群众认为给‘感谢费’是潜规则。久而久之,会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确实不应该。”
姜书记话音刚落,侯自文便颤抖地从裤包里掏出裹好的一小捆百元钞,递给姜书记。“自从巡察组的领导找我谈话那天后,这3600元我就凑齐了一直装在包里,但因我没脸面对2户群众,一直未退换,我想委托你们帮我退还,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一定要认真吸取这次教训……”姜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严肃批评了他的违规行为,要求他以后遵规、守纪、守法。
在很多人看来,别人帮忙办了事,请人吃饭、送礼是天经地义的事,因此送的人心存感激,收的人也理所当然。然而,作为百姓的公仆,收取“感谢费”是畸形的观念所致,是“廉关”的失守。部分村组干部对纪律规矩学习认识不到位,在金钱面前经不起诱惑而犯错。因此,应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纪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用好纪律规矩的尺子,强化监管,扎紧制度的笼子,斩断暗藏的利益输送链条,以不姑息、不纵容的态度对“感谢费”说“不”。(殷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