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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把牢“最后一道关口”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9-08 09:13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质量评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内部试行)》,该案件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近期,文山州纪委监委对各县(市)和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的案件范围是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 25日各县(市)纪委监委办结的自办案件。采取本级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县(市)纪委监委对本级办理的相关案件质量开展自查自评,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开展随机抽查。重点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申诉案件,涉及县(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案件开展评查。

案件评查已成为该州纪委监委的一项“常规动作”,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管理文书、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切实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审理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案件评查过程中,该州纪委监委对标对表新制定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牢牢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严把案件质量关。

据悉,该州纪委监委注重以查促改、以评促改,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将问题反馈各办案单位,不仅进行答疑和指导,还要求办案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限期整改。下一步,该纪委监委将组织评查“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评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把牢“最后一道关口”。(雷军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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