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及时,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不到位……”近日,州委第七巡察指导督导组向富宁县委反馈了巡察指导督导意见。
今年6月至7月,十届文山州委第三轮巡察共派出7个指导督导组,分别向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和富宁7个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了指导督导。指导组全流程、全要素融入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日常,主动下沉调研、传导经验、督导提升,做到与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目标同向“肩并肩”、政策解读“点对点”、技能传授“手把手”、沟通交流“面对面”,切实发挥好“指导员、宣传员、教练员”的职能作用。
“对各县开展巡察指导督导,就是要本着‘强什么、固什么’‘弱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新什么、创什么’的原则,紧盯‘领导同志’看认识、看责任,传导压力;紧盯‘核心重点’看业务、看实操,指导技法;紧盯‘工作落实’看问题、看不足,督导补短,切实帮助各县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州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经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州委书记专题会和州委常委会审议后,州委各巡察指导督导组分别向7个县反馈了巡察指导督导意见,指出了各县委巡察工作在组织领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监督质量、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巡察整改落实、巡察基础建设等6个方面存在的163个具体问题。
“州委巡察指导督导组对广南县委巡察工作全程‘把脉会诊’,指出存在的问题堵点和短板弱项,对我们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广南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建立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机制,是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战略格局的需要,是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需要。文山州、县(市)巡察机构将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持续发力,在责任传导上持续发力,在深化政治监督上持续发力,促进巡察工作全面规范、整体提升。(杨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