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结合州情特点,选择在文山市和麻栗坡县进行试点巡察,成功开辟对村巡察的“试验田”,探索建立成熟的做法模式后,逐步向全州八县(市)推开推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制度流程、工作方式和组织形式,实现了政治巡察监督向党的基层组织有形有效覆盖。
在推进对村巡察工作过程中,该州按照“省统筹,州推进,县主责,乡、村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要求,扛稳压实责任,把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谋划落实,把党对边疆地区的领导和治理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及时深入县(市)、村(社区)开展调研,专题研究巡察队伍组建、试点巡察、成果运用、制度建设等问题,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文山州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形成了州委推动、县(市)行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巡察工作格局。
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党委落实“三个汇报”机制的指导督导,督促统筹落实县级部门常规巡察和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把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将履行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推动县(市)党委书记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在队伍建设方面,该州坚持巡察队伍建设、监督力量整合“两轮”驱动,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及时配齐配强州委巡察办和巡察组领导干部。同时,督促县市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注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扶贫、政法等部门抽调熟悉农村工作、党建业务、财税知识、工程建设、惠农政策和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为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的人员力量保证。
“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在探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巡察监督就在身边。”该州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以来,该州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531件742人,立案查处172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6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文山市巡察发现并推动查处的村小组长马成方等人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和侵占贪污集体资金107万元等典型案件受到广泛关注。(查为媛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