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义宝与分工联系的西畴县法院领导班子集体廉政谈话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书
州中院党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次集体学习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文山州中级人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审判业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表、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人一档”履职档案目录、派单对象、派单职务、派单季度、派单时间、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等。
《办法》规定派单履责“九步”工作流程,即:研究任务。学习贯彻年初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院班子专题研究、召开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出下年度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内容不遗漏、责任不落空。开列清单。细化责任内容,提高责任履行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开列的责任清单分院党组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划清责任。明确院党组班子对全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领导责任,院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划清责任关系后,分别制定院党组集体责任书和院党组成员个人责任书。约定责任。在每年3月初,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书上共同签字背书,院党组书记与院党组班子成员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联系基层法院和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层法院和部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约定到各位班子成员。制定季度清单。依据责任书内容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梳理出每季度派单内容列出任务清单,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共性清单是院党组班子成员都要完成的,个性清单是结合院党组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分管部门、重点工作列出的。派单和报告。院党组书、院长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审定任务清单,向院党组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派单。班子成员报告责任履行情况,纪检组长在专题会上综合报告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检查督促。采取检查、抽查、提醒、约谈等方式开展履责落实检查,对上季度的履责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看履责记录、专题会议记录,到对应部门检查开展工作情况,对未开展的,第一次谈话提醒,第二次向院党组党风廉洁建设专题会议报告。履责评价。采取检查反馈、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履责情况评价,评价情况作为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归档管理。根据派单内容,各院党组班子成员把每季度工作开展的文件、图片资料、相关记录复印件、讲话、调研等资料存入档案盒,建立履责档案,全过程记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做到“一人一档”。为规范履责档案归档工作,明确履责档案主要保存“责任约定、责任履行、履责报告、检查督促、履责评价”5大类10个方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