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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1-14 08:46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1.西畴县公安局鸡街乡派出所教导员杜云等4人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西畴县鸡街乡辖区内先后发生三起寻衅滋事案、一起聚众斗殴案。时任乡党委副书记黄应坤、乡政府副乡长程教渊、乡派出所教导员杜云和所长侬臣曼在涉恶案件中,工作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恶势力蔓延坐大,变相纵容恶势力犯罪,属“庸伞”。2019年10月,杜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侬臣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警告处分,黄应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程教渊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砚山县看守所原所长张友发、原教导员张玉荣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砚山县看守所相关民警、辅警违反规定,接连发生为在押人员购买食品,用自己手机给在押人员与家人联系,安排在押人员与亲属会见,帮助在押人员传递纸条,相关涉案人员串供、翻供等问题,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任看守所所长张友发、教导员张玉荣履职不力,对干警和辅警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张友发受到免职问责,张玉荣受到诫勉问责。

3.丘北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核查组组长刁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3月11日,丘北县扫黑办向县公安局移送1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求3月29日前报送核查情况。同日,县公安局将线索转交温浏乡派出所进行核查。3月26日,温浏乡派出所将核查情况上报县公安局。4月1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后,县公安局仍未将核查情况报送给县扫黑办。刁铭作为县公安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核查组组长,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在时限内报送线索核查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刁铭受到通报问责。

4.麻栗坡县八布乡党委副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应春失职失责问题。八布乡党委副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应春在开展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将应由乡党委组织开展的工作批转给乡纪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刘应春受到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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