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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04 08:57

2014年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止20158月底,全州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6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移送司法处理18人。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近日,文山州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

1.广南县黑支果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员林德俊贪污、挪用公款问题。20096月至20142月,林德俊利用担任乡政府民政助理员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当地村民陈某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并从该存折中支取现金16010元占为己有;在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中,采取虚套的方式,套取陈某、李某等5人义务兵优待金4800元占为己有;挪用大病医疗救助和抗旱资金56279元。林德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广南县莲城镇端讽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陆永福,副书记兼副主任侬勇,副主任王仕昌贪污问题。2011年至2013年,陆永福伙同侬勇、王仕昌利用职务便利,合伙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18000元,贪污村委会集体资金56701元、道路建设资金100525元,贪污草原生态补助资金10000元。其中:陆永福分得131176元,侬勇分得54050元,王仕昌分得6000元。陆永福、侬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仕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丘北县温浏乡令冲村党总支书记余勇、副书记毛艳贪污问题。2010年至2013年,余勇伙同其妻毛艳利用二人分别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冒用村民名义办理农村低保,从农村低保存折上提取资金10260元;冒用4名孤儿名义申请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存折上提取资金72000元;代领4户农户临时救助金时截留侵吞3165元。共计侵吞资金85425元。余勇、毛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麻栗坡县猛硐乡猛硐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廷华贪污问题。2012年,罗廷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麻栗坡金玮矿产有限公司将承包猛硐瑶族乡猛硐村委会大丫口东面荒山的承包费13万元,分两次汇入其个人账户,后将该款用于其私人建房。(案件调查期间,经猛硐瑶族乡纪委追缴,罗廷华于201436日将13万元退回猛硐财政所“村级乡代管”专用账户。)罗廷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里布嘎社区红鱼上居民小组组长杨家明挪用公款问题。2010930日至20101130日期间,杨家明利用担任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集体资金12700元挪作日常生活开支;2011429日至201246日期间,杨家明将其保管的集体资金(属土地征用款)存折交由其子杨某使用,杨某将存折内的集体资金190330元用于做生意进行资金周转,共计挪用202030元。至20131222日杨家明将挪用的集体资金(含活期存款利息)归还至红鱼上小组集体账户,共计归还205002元。杨家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6.富宁县医保中心主任全世喜挪用公款问题。20145月至10月,全世喜与他人合伙挪用医疗保险基金190万元,用于朋友张某某在者桑乡白打电站的工程投资,并按月支付3%的利息计算收益,个人非法获利142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错误。全世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马关县大栗树乡腻科街村中心学校校长杨朝文违反财经纪律、贪污问题。杨朝文在任腻科街村中心学校校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将收取的学前班部分学生生活补助费、土地承包费共计17159.9元未入账,私设“小金库”,并与陶兴亮等七位教师私分“小金库”资金4800元,个人分得600元;伙同本校陶兴亮等五名教师采取虚增支出的方式,套取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34753元,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及送礼共计7540元,余款被杨朝文等人私分,杨朝文分得15450元;将重复报销的办公经费3988元、教学质量奖金6300元进行贪污;与该核七名教师共同侵占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12744元,个人侵占1770元。杨朝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同案教师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违纪所得61231.9元收缴上缴财政。

通报指出,以上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极坏。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知敬畏、明底线、常警醒,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讲纪律守规矩,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勇于担当、恪尽职守。

通报强调,该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层层传导压力,坚决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快查严处,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坚持“一案双查”,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和地区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family�4���Op-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 mso-font-kerning:0pt\'>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机关以会议和文件形式,严令禁止发放会议纪念品。但韦云祥以身拭纪,顶风违反规定,慷国家之慨,花公家大钱发放会议纪念品和送土特产。富宁是国家贫困县,近20万元的公款数目不小,如果都用在老百姓的身上,能为群众解决许多困难。如此挥霍浪费,顶风违纪,除了心存侥幸,无视规矩,更是胆大妄为。 法纪意识淡薄,以身挑衅规矩。身为部门主要领导,韦云祥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和省州县的政策铁令面前,置若罔闻。把纪律、制度高高挂起,甚至视为单位内部建设的“装饰”,混淆视听的表象,公然在纪律的眼皮底下,自搞一套。用习惯和经验挑衅和试探国家禁令的执行,用挥霍浪费国家资金来换取干部职工和会员代表的支持和拥护。一个单位、部门出现“给点、拿点、吃点、笑点”的现象,往往表面看似“一团和气”,深挖才发现整个单位风气败坏、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往往领导干部整体价值取向已经扭曲,违纪违法的败露只是时间和机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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