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1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丘北县天星乡原民政助理员王德川贪污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3月期间,王德川利用发放天星乡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金的工作便利,采取重复报销、虚列人员名单和多报死亡人员等方式套取8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金83760元。王德川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广南县莲城镇那们村委会7名村组干部合伙私分集体土地补偿资金问题。2009年10月至2014年1月,广南县莲城镇那们村党委原书记农跃文、原主任陆万红,克钦村小组原组长陈永明、原副组长陆美金,小波妈小组原副组长陆永良,波妈赛小组原组长侬炳芬、原出纳韦兴华,利用协助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丈量珠西二级公路建设用地工作的职务便利,合伙私分集体土地补偿资金47.5046万元。陆万红等7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7人违纪所得。
3.广南县八宝镇河野村党总支原书记、主任韦应祥侵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挪用村集体公益林补助金问题。2009年8月至2013年7月,韦应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农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19310元,挪用村小组集体公益林补助金109219.01元、索要村小组集体土地补偿款7000元。韦应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4.文山市马塘镇新开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应彬违规申领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王应彬在个人及家庭均不符合申领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情况下,2012年,利用其妻高翠珍的名字申领一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金补助,金额10200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王应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5.富宁县第二幼儿园原园长李盛美套取幼儿伙食费设立“小金库”问题。2014年春、秋季学期,李盛美在担任富宁县第二幼儿园园长期间,安排套取幼儿伙食费8.93万元设立“小金库”,并于2015年3月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教师量化考核奖励。李盛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套取的幼儿伙食费8.93万元上缴国库。
6.丘北县温浏乡石葵村委会村医张琼丽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2015年3月16日至4月27日,丘北县温浏乡石葵村委会村医张琼丽通过替换药名、加大用药量等手段制作假处方16张,造假处方总金额500.20元,套取新农合补偿金额331.91元。张琼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马关县大栗树乡大倮者村党总支原书记张国定贪污公款问题。张国定在任大栗树乡大倮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贪污公款5000元。张国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麻栗坡县2名干部违规购买廉租住房问题。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铁厂乡党委委员、宣传员陆羽在担任麻栗镇盘龙村委会书记助理期间,违规购买廉租住房,领取租赁补贴2800元。下金厂乡党委委员、组织员张俊在担任麻栗镇茨竹坝村委会主任助理期间,违规购买廉租住房,领取租赁补贴2800元,张俊还将廉租住房转让他人,收取转让费10000元。陆羽、张俊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9.砚山县3名村干部违规收费问题。2010年至2013年间,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原党委书记兼主任江正德,伙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树全、副主任兼文书胡国正以赞助费的名义先后向到社区申请办理建房手续的居民袁某某等26户农户收取每户200元的盖章费共计5200元,用于支付个人电话费。胡国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正德、王树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富宁县新华镇腊拱小学4名教师套取私分学校教育资金问题。2014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秋季学期,富宁县新华镇腊拱小学校长罗兴恒、教导主任黄捷、教师农彩兰、李世威4人以虚列收支等方式合伙套取学校教育资金17.71万元,私分14.76万元。罗兴恒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黄捷、农彩兰、李世威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兴恒等人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11.富宁县委办科员王大飓非法倒卖集体土地问题。2012年9月23日,县委办科员王大飓与他人合伙,非法购买新华镇团结社区平桑村小组集体土地1045平方米,平整后划成10宗土地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64万元,其中,王大飓个人分得12万元。王大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发挥了震慑作用,维护了群众利益。但从近期查处、通报的案例看,虚报冒领、套取私分、骗取挪用、贪污侵占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查处。
全州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实到县、乡、村三级。县(市)、乡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欺压百姓、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严查快办。县(市)、乡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州属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