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大选工委副主任向友兰和砚山县维摩乡副乡长郑维顺2人,在盘龙乡规划所工作期间,因在农村危房改造申领工作中,对申请户的信息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我县2名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10000元,近日,违规领取的资金已责令退回,向友兰、郑维顺2人被县纪委诫勉谈话问责。
砚山县:两名科级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中因工作不到位被问责
砚山县人大选工委副主任向友兰和砚山县维摩乡副乡长郑维顺2人,在盘龙乡规划所工作期间,因在农村危房改造申领工作中,对申请户的信息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致使我县2名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10000元,近日,违规领取的资金已责令退回,向友兰、郑维顺2人被县纪委诫勉谈话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