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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文山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1-24 17:16

近日,十届文山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委巡察组分别向州卫生健康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信投资集团等12个单位“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州级领导提整改要求。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主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有的聚焦主责主业破局、破困、破题不够有力,推进改革发展与行业治理成效不佳;有的底线思维树得不牢,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扎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有力;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有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存在短板;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反弹回潮。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全面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反思,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全力抓好整改,用好巡察成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抓手,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责任,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要扛牢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一个一个盯,一条一条改,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严格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凝聚整改监督合力,紧盯关键人、关键事跟进监督,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州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等职能作用,促进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有机衔接。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交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政治考验,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举措、落实清单,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州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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