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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开展“4·15”国家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4-16 11:17

阳光灿烂,晴空万里。4月3日,在位于文山市琵琶岛公园广场,早已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文山州纪委监委志愿者一行一大早拉着横幅,挂着布标,摆好宣传材料,开展2024年“4·15”国家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们全面细致讲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把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送到群众身边,送到百姓心中,同时树牢反间谍意识,让间谍“无处遁形”,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份责任心和使命感。

“大妈,看看这份宣传材料,都是跟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国家安全了,我们才安全……”一个上午的时间,委机关志愿者就把两百一余份材料送到群众手中。

与此同时,在广南县八宝镇河野村委会,州纪委监委普法宣传小组普法小组队员们走出办公室、深入群众中,通过群众座谈、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建议、了解法治需求,汇总梳理了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婚姻继承、劳动用工、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与群众生活最紧密、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需求清单,针对性制定宣讲计划、丰富宣讲内容,通过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例给群众上一堂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法治宣讲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老百姓需要的是什么,就重点讲什么。州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员吕红熙和村村民们“面对面”用用鲜活的案例讲解,切实加深群众的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管好身边人身边事,要从自身做起,所讲的皆是大家关心关注的话题,大家听得入脑入心!

此外,宣讲小组还通过观看宣传影像、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交流互动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构建“敬法律、守法治、用法规、护未来”的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必须锻造一支优秀的法治人才队伍。为此,州纪委积极协调县、镇两级司法机关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集中统一培训、轮训,打牢法律基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进万家”等活动,协助各相关部门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形式开展现场教学,增强法律工作能力;组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微信群、QQ群,通过推送信息案例、组织网上交流互动等方式,扩大法律人才队伍,扎实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李万辉、吕红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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