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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老山精神”专题学习研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7-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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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州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 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传承弘扬“老山精神”。州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州委巡察组各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参加集中学习,普翠琼、古蒙、冯在跃、陆仕兴分别作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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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州委巡察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以及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文件,组织观看专题片《干才有希望——“西畴精神”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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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参学同志紧扣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弘扬传承以“艰苦奋战、无私奉献”为核心的老山精神的学习主题,紧紧围绕“五情”教育开展集中研讨,引领巡察机构作风转变、业务素质提升,着力打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示范单位,为打造全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示范点和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出应有贡献。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古蒙同志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主题作研讨发言,他讲到,“作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是参与者,是见证者,也是受益者;面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是追梦者,也是践行者……要用更加满怀的热情、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饱满的信心和更加自觉的行动维护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冯在跃同志围绕弘扬“老山精神”,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老山印象、老山精神和老山上年轻战士们的故事,阐述自己对“什么是老山精神,老山精神的思想内涵,如何用老山精神激励自己”的深刻理解,表示自己将自觉学习弘扬“老山精神”,以敢于担当和扎实作风推进巡察监督工作。州委第六巡察组组长陆仕兴同志围绕“推进改革开放必须传承与弘扬以‘老山精神’为代表的民族精神”作研讨发言,他指出,“老山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时代典型,巡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老山精神”。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办主任普翠琼同志以“用巡察为措施手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为主题作研讨发言,指出要加强学习,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结合实际,通过对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推动“解决一批问题诉求、化解一批影响团结稳定的矛盾纷争、实施一批民族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提出一批可行意见建议”;要不当看客,积极参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主动把创建工作融入巡察监督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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