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问题整改不具体、不深入,空对空,搞文字整改,比如惠农政策宣传有盲区,落实移风易俗规定有差距,村(社区)党组织的整改率仅为89%,未达到巡察整改率90%以上的要求。”
近日,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述职报告会,5名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接受领导小组点评。
据悉,十二届砚山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9个巡察小组,对4个乡(镇)所辖4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对县人防系统开展了机动巡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乡(镇)党委承担村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被巡察村(社)党组织整改成效负总责,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第一次当着大家的面接受点评,手心冒汗,但自己也看到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效果很好。”阿舍乡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说道。
从中期检查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整改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扎实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砚山县积极探索实践,采取召开整改述职报告会的形式,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进行述职报告,通过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亮家底”,现场接受整改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好的压实整改责任,找准工作差距,有效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通过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进行述职报告,倒逼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做到对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整改事项亲自督办,上报材料亲自把关,以实际的监督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该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强调。(邢天云 张一骁)